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9-12 | 浏览:2928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7月9日至31日对各市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了23个工程项目,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市都能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能够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安排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了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的要求,能自觉按照行动要求开展工作,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工地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定时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全部覆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保证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文明施工。

通过检查发现,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重视不够;部分建设单位未成立施工扬尘治理领导机构,无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不能及时足额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不重视,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个别监理单位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行为纠治不及时、不到位,扬尘污染定期检查工作开展频率较少,缺少检查记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一是要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始终保持对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二是要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不断提高。